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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4-03-12    本文被阅读 :24 次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是怎样的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求,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目的从事运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普通来说,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满足两个条件:

 

(一)债务发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二)借款的目的是满足共同生活或消费运营需求。

 

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假如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消费、生活的需求,也能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另外,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义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消费运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义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债务有什么特征

 

1、夫妻共同财富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构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富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富,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富,婚前财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富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富,既包括夫妻经过劳动所得的财富,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富,当然,法律直接规则为个人特有财富的和夫妻商定为个人财富的除外。

 

4、夫妻对共同财富享有对等的一切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益,承当同等的义务。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富,推定为夫妻共同财富。

 

6、分割夫妻共同财富,准绳上应当均等分割。依据消费、生活的实践需求、财富的来源等状况,由双方协议处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据财富的详细状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准绳判决。

 

7、夫妻一方死亡,假如分割遗产,应领先将夫妻共同财富的一半分归另一方一切,其他的财富为死者遗产,依照继承法处置。

 

分离上文的内容,我们理解到,依照最新司法解释当中的规则来看,目前有两种状况下是能够界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一种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另一方在事后停止了追认的,另一种就是一方负债但是是由于夫妻共同生活开支,并且欠债还是在合理的数额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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